2009-01-05 09:49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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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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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01-05 08:51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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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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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12-04 16:03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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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舊交割制度比較:投資人對券商款券交割時點已調整為T+2日上午10時前完成,請注意交割時點,避免發生違約情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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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11-28 10:27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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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自辦融資融券業務自97年10月6日起(97年10月02日成交者),融資利率由原年息百分之六.九O調整為年息百分之六.七七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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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12-10 07:37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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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管會經審慎評估後決定自97年11月28日起,恢復投資人可於證券市場平盤以上融券及借券賣出(即平盤以下仍暫不得放空),並將視市場情況適時予以檢討。但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(ETF)、證券商及期貨商因辦理業務之避險需求所為之融券及借券賣出,不受前開價格之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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